无锡离婚律师 04-26 328
现代社会,人们崇尚自由恋爱。没配偶的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双方往往就会自愿居住到一起,共同生活。对此,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即未婚同居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同居生活仅限于未婚的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而仍与他人同居,则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谓同居,是指当事人双方以秘密或公开地共同居住形式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两性关系;违法行为则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实施的行为。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同居关系多是从道德的层面对其进行评价,而违法行为则更多地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社会上的男女青年未婚同居现象并不鲜见,这种行为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如未婚生子,导致非婚生子女增多,因同居后不能结婚而发生一系列的伤害事件等。所以,两人如果真的相爱,就不要怕办理结婚登记的麻烦,而应该使双方处于一个合法、稳定的婚姻关系之中。
未婚同居行为虽不违法,但亦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对弱势方的权益无法提供法律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害的往往是女性,所以,我们提醒这些未婚同居者,应当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同居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补办婚姻登记之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从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那一天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