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离婚律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无锡婚姻律师-无锡离婚律师网
13151955559

录音遗嘱有法律效力么

遗产继承 07-11 961

无锡婚姻家事律师认为录音遗嘱有效需要满足几个要件,如果不满足,则没有法律效力。

录音遗嘱有效要件具体如下:
1、实质要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2、形式要件:依据《继承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多份遗嘱的效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以上就是录音遗嘱的效力问题的分析,在满足聊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同时,还要看有没有多份遗嘱冲突的情况。最终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更多关于无锡离婚律师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无锡离婚律师网http://www.wuxilihun.com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预约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