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离婚律师 05-16 284
一、离婚登记在哪办理
内地居民夫妻协商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应平平静静地到婚姻登记机构,千万不要吵吵闹闹,一旦吵吵闹闹,就很有可能被登记机构人员认为,夫妻自愿离婚还没有协商好,就拒绝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证件应当是真实有效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证件齐全者,当天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这种离婚手续比起上法院打离婚官司要快得多。
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则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此类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在这种前提下,婚姻当事人选择在内地离婚,只能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等在民事行为权利能力方面与国人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