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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偿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无锡离婚律师 05-11 291

同居债务是需要一起偿还的,多数同居者都明白双方同居欠下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但具体到哪一种要共同偿还很多人不知道。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话,是可以由个人偿还的,例如:
  1、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可以确定的是,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是有双方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关于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该怎么分担偿还,法律对于共同债务的类型,如何清偿是没有具体规定,更多是当事人自主协商,因此当事人如果遇到同居债务纠纷问题的时候就会陷入僵局,不知道如何处理,不知道自己该承担多少,需要什么证据等。在当事人遇到同居债务纠纷时,首先应该是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应当由借款人清偿债务,其次是双方协商如何清偿债务,这通常是双方较为容易发生争执的地方,尤其是债务金额较高时,我们建议最好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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